国家标准
各国政府参照国际标准并考虑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订本国的集装箱标准。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GB1413-2008)中集装箱各种型号的外部尺寸、极限偏差及额定重量。
地区标准
此类集装箱标准,是由地区组织根据该地区的特殊情况制订的,此类集装箱仅适用于该地区。如根据欧洲国际铁路联盟(VIC)所制订的集装箱标准而建造的集装箱。
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第104技术委员会的规定,集装箱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长期的反复使用,具有足够的强度。
(2)途中转运不用移动箱内货物,就可以直接换装。
(3)可以进行快速装卸,并可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
(4)便于货物的装满和卸空。
(5) 具有1立方米(即35.32立方英尺)或以上的容积。满足上述5个条件的大型装货容器才能称为集装箱。
集装箱装卸区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集装箱后方堆场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