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前应进行试夯,选定夯锤重量、底面直径和落距,以便确定后下沉量及相应的少夯实遍数和总下沉量等施工参数。试夯的密实度和夯实深度必须到达设计要求。
2.基坑的夯实范围应大于基础底面。开挖时,基坑每边比设计宽度加宽不宜小于0.3米,以便于夯实工作的进行,基坑边坡适度放缓。夯实前,基坑底面应高出设计标高,预留土层的厚度可为试夯时的总下沉量加50至100毫米。夯实完毕,将基坑表面拍实至设计标高。
3.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包括检查夯锤重和落距,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查,检查夯坑位置,按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夯的夯沉量等,对各项施工参数、施工过程实施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
施工机具。
1)夯锤。用钢板做外壳,内部焊接钢筋骨架后浇筑C30混凝土。或用钢板做成组合成的夯锤。夯锤底面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圆形不易旋转,定位方便,稳定性好,采用较多。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和锤重确定,锤底静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粗颗粒土(砂质土和碎石类土)选用较大值,一般锤底面积为3~4m2;对于细颗粒土(黏性土或淤泥质土)宜取较小值,锤底面积不宜小于6m2。
2)起重机宜选用起重能力在150KN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起重设备,夯锤起吊应符合提升高度的要求并有足够的措施。自动脱钩装置应具有足够强度,且施工灵活。
3)锚系装置。当用起重机起吊夯锤时,为防止在夯锤突然脱钩时发生起重臂后倾和减小臂杆振动,一般应用一台T.一100型推土机设在起重机的前方作地锚,在起重机臂杆的顶部与推土机之间用两根钢丝绳锚系,钢丝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大于30度 。
强夯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强夯的单位夯击能量,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的深度等综合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粗颗粒土可取1000~3000KN·m/m2;细颗粒土可取1500~4000KN·m/m2。
适用范围:
1、经过多年的实践及强夯设备的更新,强夯法施工已广泛运用到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核电站、大工业区、港口填海等基础加固工程,并对相对较复杂的地质如高填方基础,高含水量基础,港口填海基础,海水吹填基础等都有成功的施工案例。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基。
2、 强夯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