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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营业执照代办电话,快速上门服务

    2024-04-25 12:00:01 77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⑸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⑹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⑻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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