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业,使用潜水员或水下作业机械等在水下进行各种工作的统称。包括:水下探摸、水下勘查、水下电焊、水下切割、水下爆破、水下电视摄像、水下摄影、浮筒作业等。用于援潜救生、沉船打捞、水下工程建设、科学试验以及水底资源开发等。
根据沉船的大小以及其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可分别采用6种不同方法来处理,然各种方法可单独采用,也可几种方法联合采用称为综合打捞法,视具体事件而定。下面针对这6种方法详细解析:
封舱抽水打捞法。应先沉船破口封堵后,然后将船内的水抽出,使船浮起,因封补严密困难,风浪大时难作业,故较少采用。
浮筒打捞法。用若干浮筒在水下充气后,借浮力将沉船浮出水面,此法浮力大而可靠,施工方便、。
水下打捞公司的其他注意事项:
1.遵循并且两人同行。
2.穿救生衣。
3.清洁面膜中的水。
4.不要使用耳塞。
5.配重带必須带。
6.不要过度呼吸。
7.离开水面并降落在岸上后,取下蛙鞋、面罩和呼吸管。
禁止在水下打捞移动电话点的水面上进行起重作业或过往船只;20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200米以内不得进行锚固.摇桩.锤击桩.空气幕沉井.电击鱼等作业。
当波有四个以上的波纹时,不准潜水。
开始潜水时,应在潜水处安装栅栏设备;夜间工作时,应悬挂信号灯,并提供满意的工作照明。
重型通风潜水作业队,单组潜水应由4名人员组成,并配有全套应急潜水装备和救生潜水员;两组潜水可包括8人,但不少于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