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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步骤,流通性强

    2024-04-26 08:18:01 3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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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票据交易市场上使用承兑汇票进行融资时会遇到商票提示付款代签收,那么商票付款代签收什么意思呢?云票据表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待签收,要与承兑人联系,一般是出票单位,与出票银行没有关系。

    第五十三条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提示付款应答规则,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下同)付款或拒绝付款,如承兑人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次日起第三日仍未应答,接入机构(接入行)将替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或拒付应答。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事项和纸质大同小异: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另外,在电子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汇票不得继续背书,汇票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商票质押到期处理注意事项:

    一、质押背书: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

    二、交付退还: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指银行)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三、未履行: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时,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但不得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者贴现。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时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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