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
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一般都会包括以下种类: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和个人小额信用贷款。
个人贷款的特点在于:1、利率水平高; 2、规模呈现周期性; 3、借款人缺乏利率弹性。
银行个人贷款:就是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活动所需小额、短期或者长期、大额度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人条件通常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就可以去相关银行申请个人贷款。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