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在春季学期第1~15教学周、秋季学期第1~17教学周申请休学,夏季学期不受理休学申请。休学以一学期为期,春季学期第14~15教学周、秋季学期第16~17教学周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办理一学年(含当学期)休学手续。学生“创业休学”的申请时间为春、秋季学期开学两周之内。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病历证明是对患者疾病进行系统性记录的一种文件,它包括了患者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以及特殊检查报告(如B超、CT等)。这种证明是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病历不仅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而且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领域都具有重要作用。
证明通常指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如诊断证明或健康证明,它们需要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的盖章,并且可以用于医疗保险、慢病办理、医疗救助等情况。这些证明性文件的目的是为了向外部机构提供关于患者健康状况的信息,因此在形式上更为正式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