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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的管理

            2021-01-29 09:50:06        3293次浏览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 安装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规范,没有签订管理协议。

    ⑵ 设备状况不容乐观。有的起重机械使用年限较长,部分金属结构锈蚀严重(见图1);有的建筑起重机械结构部件、附件缺乏维修保养,影响使用功能(见图 2)。

    ⑶ 安装拆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足,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是一个人员相互密切配合的过程,协调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尤为重要。在作业过程当中为可怕的是,当有个别作业人员因身体原因或有事离开时,随便叫一个对本设备没有操作经验的人来顶班,给整个作业留下重大的隐患。另外,从实际作业的情况来看,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均采用内容雷同的样式,没有针对性。

    ⑷ 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情况脱节,如现场有高压输电线可能与塔机干涉(见图3),但施工方案中无相关内容。此外安装(拆卸)单位在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无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未进行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实际工程概况、设备安装要求不相符;安装人员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安装,这些现象比较普遍。

    ⑸ 维护保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对设备平时维护保养不够重视,以租代管。个别维护保养公司维护保养记录通篇一律,维护保养流于形式,根本没有实际意义。

    ⑹ 施工现场有两台以上(含两台)塔机作业相互干涉时,没有制定防止塔机相互碰撞的措施。这种情况在检查中屡见不鲜。

    ⑺ 使用不当。在使用施工升降机时常有非持证司机开机的现象;有的施工单位为了满足施工需要,擅自调整塔机力距限制器,当发生超载、重载时,力距限制器起不到保护作用,当超载到一定极限时,就会发生钢丝绳断裂或拉断起重机构各部分螺栓,导致发生事故。

    2 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从以上出现的主要问题来看,笔者认为各参建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⑴ 各参建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不够重视,或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从根本上、制度上和源头上给予管理。

    ⑵ 对设备本身的状况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对于达到有关报废要求或限制使用的设备按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设备状况的检查力度。

    ⑶ 专项施工方案和维护保养记录等通篇一律,没有跟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仅仅是为了应付递交资料或上级检查。

    ⑷ 安装拆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足,而且安装拆卸作业危险性大,不同的公司和地方待遇不同,人员流动性较大。

    ⑸ 在使用施工升降机时常有非持证司机开机的现象;有的施工单位为了满足施工需要,擅自调整塔机力距限制器等现象都说明设备使用时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3 解决的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笔者在某租赁安装公司的实践情况,认为可以从设备管理角度出发,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3.1 规范设备的租赁管理

    ⑴ 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和地点、设备的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产权备案登记号等内容,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双方管理责任。

    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① 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② 超过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③ 经检验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的。

    ④ 没有完整技术档案的。

    ⑤ 没有齐全有效的保护装置的。

    ⑶ 建筑起重机械有上述第⑵条①、②、③项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⑷ 租赁单位应书面告知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使用单位(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员。

    ⑸ 带司机租赁的,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对起重机械司机的管理职责和职责。

    3.2 严把安装拆卸关

    ⑴ 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签订设备委托安装拆卸合同并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生产责任。

    ⑵ 作业前安装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按要求审批。作业前应由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技术交底应结合设备安装说明书、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来制定。

    ⑶ 施工现场有两台以上(含两台)塔机作业相互干涉时,安装单位应组织制定防止塔机相互碰撞的措施,防止塔机间结构、起升绳或吊重发生相互碰撞,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⑷ 安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如施工区域有没有高压电缆、场地大小和承载等情况,根据现场实际状况来编制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⑸ 设备安装或拆卸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安装单位应书面告知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需要配合或协调的事项,包括提供施工用电、现场围蔽、无关人员回避、监理人员旁站等事项。

    ② 安装或拆卸前,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作业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实施安装或拆卸作业。

    ③ 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性能调试和自检,自检合格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⑹ 安装单位应加强带班人员管理。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带班期间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

    ① 加强作业现场巡查,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监督作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指导现场人员作业。

    ②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③ 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④ 监督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和处理与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⑤ 当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或特殊问题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关人员汇报。

    ⑺ 安装人员安装、拆卸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3 强化设备使用管理

    ⑴ 在设备使用阶段进行顶升加节或降节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安装单位应向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实时告知,书面告知使用单位需要配合或协调的事项,包括提供施工用电、现场围蔽、无关人员回避、监理人员旁站等事项。

    ② 顶升加节前,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实施顶升加节作业。

    ③ 顶升加节完毕后,经整机调试和自检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⑵ 设备使用前,应对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为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应要求塔机司机须从规定的通道进行上下。

    ⑶ 施工升降机不使用时外笼门应上锁。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司机的培训教育,要求司机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施工升降机。当有特殊情况离开或下班时,应将吊笼停到地面层,关闭总电源并关好吊笼门,锁好外笼门。有条件的可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避免非持证司机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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